发布时间:2019-07-13 16:25: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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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价已经开始跌了,大小城市之间存在价格差,房价小幅涨跌波动很正常啊!买房与否看经济实力、看各自的需求。
 
    提问者首先肯定房价已经跌了,是哪类、哪座城市房价已经跌了?拿合肥来说二手房均价15000元,新房均价17500元,就不能说二手房跌了2500元/平,二手房成交量反而没有新房成交量多。出现价格差不仅是新房在新区的地段上,而是新区在整体布局上,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合理性的科学规划优于老城区,进而使得合肥三个新区(政务、滨湖、高新)的楼盘热销。
 
    跌幅多少认为正常?在”跌幅正常"的认知上,因各人收入高低决定房价是否"正常“?有经济能力者不跌价,只要不限购立马就买,此类购买力是保值、升值的需求。不是等待房价跌幅,而是限购被拒之门外的无资质、有需求的投资客。
 
    经济条件差即便跌价一半照样买不起房,此类购房人只好继续等待房价下跌,跌幅至少与自己收入相匹配才能承担得起房价。其中部分人无谓地等待是出于经济的无奈,面对高房价,令购房人望而生畏。
 
    有部分购房人咬咬牙也能买得起却在观望,渴望房价下跌心理诉求情有可原,谁买房都想少掏银子多办实事。于是继续等待房价下跌,可是卖家(开发商)愿意吗?土拍的楼面价和建安成本管控着成本价,买卖心不同啊!一厢情愿认为"跌幅正常“还是让市场供需来决定,往往最终的结局事与愿违。
 
    到了这个跌幅会买吗?还是看各个购房人接受"心理价位"的态度。有人觉得跌到鹤岗房价才值得买,那才是良心价!于是有人说:鹤岗白送一套房给你怎么样?异口同声说0K!但条件是:一辈子在鹤岗工作生活。惊讶条件太苛刻,放弃了!还是去人口净流入的城市租房就业。
 
    房价贵贱都具有合理性,低房价的区域买得起房无法就业,高房价的区域好就业却买不起房。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关系,有权利就有义务存在的必要。
 
    房价不是低收入群体说了算,而是高收入群体主宰着楼市的话语权。政策上通过限购不允许高收入群体多买房,将资源留给刚需,刚需根据自身的购买能力与需求做出理性的购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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