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17 09:38: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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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在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肯定会觉得一定是单位的过错,我要说的是其实并不一定100%是单位的过错,有的时候也有员工的过错。
 
    我举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为什么了,前段时间我的一个朋友换工作,新到任的岗位给他开的工资是8000元每月,按照社保法的规定,缴纳社保时也应该以8000作为缴费的基数全额缴纳才对,但是他习惯了以前单位的最低基数缴纳,因为最低基数缴纳扣除的工资低,所以他更想让企业按照最低基数缴纳,不希望按照100%的基数缴纳。
 
    如果8000元的工资,以北京为例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每月需要从工资中扣除410元的费用,如果不缴纳住房公积金,不考虑个税的话,工资还剩余为8000-410=7590元;如果按照100%的基数全额缴纳,那么缴费基数就是8000,个人需要缴纳的金额为8000×10%+3=803元,不缴纳住房公积金,不考虑个税的话,工资还剩余8000-803=7197元。
 
    结合以上两种缴纳方式的对比,我们会发现按照百分之百的基数缴纳会导致我们到手的工资变低,而按照最低的基数缴纳则会使到手工资变高;所以即便是社保法要求按照足额100%来缴纳,但还是有员工不太同意。
 
    但实际上100%缴纳社保,既会使我们个人养老账户的金额变多,也会使我们将来到达退休年龄时领取更多的养老金,长远来看,当然是100%基数缴纳更有利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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