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28 15:22: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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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这个问题根本不难办。关键就看是谁借调的,为什么借调,为何一借就是15年。很显然,如果是上级单位借调的,下级单位就不可能不接受。否则,下级单位会受到上级单位的处理。所以,应当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如果是同级单位借调的,且一直使用得比较顺手,那么,也不会放。而现在有关方面要求单位不能随着借调其他单位人员,所以,只能回原单位。正常情况下,不会出现不接受的现象。
 
    所以出现不接受的现象,更有可能的是,通过私人借调的,原借调人已经调离或者退休什么的。而被借调单位,则也换了人,所以,出现了不接受现象。遇到这样的问题,当然只能到人社部门或信访部门去反映,请求其帮助协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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