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4 12:13:5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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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信的范畴比较广,有两类:一类是部门自己搞的征信记录,只限于某一领域;还有一类比较广泛,收集很多部门的信息,纳入征信。
 
    目前在我国运用较为普遍的,是央行管理的征信系统。这个系统主要记录企业或个人的银行信用记录,因为这一系统影响力大,所以很多部门都想把自己所在领域的失信人纳入到央行的征信系统。像题主所说,汽车违章、水电费欠缴等,都是这一领域的管理部门所想出来要求。
 
    但是,这并不是央行征信系统应该做的事。在国外,征信是私人公司在做,所有政府和单位都会把征信数据公开,由这些企业去收集整理,并计算信用得分。这种集合各种信用数据的做法才是合理的。央行征信记录只是某一领域的征信记录,如果将许多非本领域的信用记录纳入,央行一方面是力有不逮,另一方面也确实没有动力去做,所以题主讲的这些都是有关部门自己一厢情愿的想法。
 
    完整的征信应当是综合各种信息得出来的结果,谈不上滥用,欠水费也是失信,违章也是失信,只是这些失信不应当成为随便制裁的理由,这个应当有立法来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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