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6 12:03:3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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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年龄大了,做子女的应当每月给他们一部分钱做养老使用。但是,给父母多少钱作为养老钱使用合适呢?
 
    按理说给父母的养老钱,一般是按照自己的收入水平来确定。
 
    法院在判定赡养费的时候,一般是按照这样的水平确定赡养标准的:
 
    如果子女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视为子女没有赡养能力。这个都非常理解,吃低保了,低保钱都是国家给的,个人是没有赡养能力的。这样也可以根据父母的家庭情况,给父母办理低保。
 
    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如果是独生子女,该子女家庭的人均收入是3000元每月,当地的低保线是500元每月,那么应当给付老人的赡养费是(3000元-500元)乘50%=1250元。
 
    每位老人都是1250元吗?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实际上,是两个老人总共1250元。
 
    如果是三个以上的子女,按照40%计算。
 
    这是考虑到子女的收入情况,确定的赡养费标准。如果子女众多,可能会产生老人的赡养费,甚至会超过子女的人均家庭收入情况。但是法律要求做到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有统一的标准。
 
    除了普通的赡养费,实际上赡养内容还包括老人的生病治疗费用、失能护理费用、住房费用、精神消费支出、必要保险费用等等。上述要根据实际情况,子女在赡养标准内进行分担的。
 
    法律规定的标准,一般是只能多不能少。但是又是民不告官不究,你如果不给父母赡养费,有几个父母会告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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