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10 18:30:4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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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民族是一个拥有着5000多年古老文明的民族,有很多习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环境的变迁,自成完整的体系,留下来的既有优良的民族传统,还有一些落后的思想意识,而且根深蒂固,要想轻易彻底的改变过来,简直是不可能办到的。

    由于传统思想观念根深蒂固,就算现在接受过新式教育,生活在新环境里的人,明知道有的传统思想不合理,已经过时反对,但随着年龄的渐渐增大,受其传统的思想影响,不想破坏老规矩成为另类,又渐渐的走回到老路上来。
 
    就拿楼主所提“为什么有的父母说多么的爱女儿,但到最后却把财产留给了儿子"的问题。这可不是父母心口不一,而是按照老的传统又回到了老路上来‘,明显地进行重男轻女了。
 
    在中国的广大地域里,城市还好一点,但大多数只要家庭有男丁的,财产还是由男丁继承的。在农村可就普遍都是由男丁继承财产,几乎就没有女孩继承父母财产的现象存在,要是这个家庭由女孩继承父母的财产,就证明这是个绝户头了。
 
    这是因为千百年来华夏民族在家庭财产继承的习惯上,都是依照着财产传男不传女的这个顽固的规矩来进行的。固有的老传统思想其实就是男权主义,认为延续家族姓氏,家族基因,是每个男子的义务和责任,由于女孩嫁出去以后,是为旁系姓氏传承姓氏和基因的,就把娶进门的媳妇当成了家里人,把嫁出去的女儿当成了外人。人总是自私的,不可能把自己的财产留给外人,而不留给自己人。这也是重男轻女的根源所在。
 
    可以说,现在绝大多数的父母爱女儿不假,假就假在他不能冲破传统的条条框框和立下的规矩,生怕自己成了另类。再加上现在的男孩,由于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他的私欲就会膨胀,认为父母留下来的财产,就应该是属于他的,父母不能坏了这个规矩。父母抗拒不了大环境的习惯,再加上儿子的压力,只好随波逐流,把财产给儿子继承。
 
    虽说不论从《婚姻法》上,还是《继承法》上,在抚养儿女,赡养老人,继承财产的规定上,显示出来的都是男女平等的条款,但法律法规也是在尊重民族习惯上进行制定的。就拿继承法"子女有平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但又加上了一条"尊重财产拥有者的愿望,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配财产",从这一条上就可以明显看出,法律也是要尊重民俗的。它只是提倡男女平等,而不是硬性规定。
 
    对你这个提问,我的回复完毕,希望能解除楼主的疑惑,把”命里有来终须有,命中无来不强求。“当做座右铭,你就会释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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