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20 16:46:3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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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先单位倒闭以后没有把社保停止交费6个月了,现在通知把钱全额补上,这样合理吗?实际上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后,作为企业单位来讲就应该主动的将你的个人社保停止交费,但是由于单位造成的疏忽,不应该由个人全额来进行补偿,应该由工作单位和个人来共同承担这个社保的交费。
 
    因为本身由于企业单位的疏忽,造成社保一直在交,并且还交纳了6个月,所以说这部分费用那么由单位所承担的,这个16%就应该由单位来承担,那么个人承担的8%你应该补交,这个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本身你就算企业在职期间,那么也是按照这样的比例来进行交纳费用的。
 
    所以说全额补交很明显是不合理的,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和单位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毕竟不是你个人原因造成的这个问题,而是由于企业原因造成的这个问题,所以说这部分钱应该个人和企业共同来承担,而不应该由你个人来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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