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20 21:14:3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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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可以肯定,银行未经员工同意不得私自查询其征信和银行流水。
 
    第一,《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信息除外。”很显然,没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会规定允许私自查询银行员工征信,因此银行查询本行员工征信也应当经过员工本人同意。
 
    第二,银行员工也是银行的储户。《储蓄管理条例》中关于“为储户保密”的原则也适用于银行员工,不能说是本行员工,就可以随意让人事部门查询员工的银行流水。条例中第六条法律责任中有一条:“泄露储户储蓄情况或者未经法定程序代为查询、冻结、划拨储蓄存款的”应当由人民银行责令改正或处罚。
 
    其次,并不能因为需要进行员工行为排查而违反法规,银行的做法是强权,是典型的自以为是。
 
    第一,银行是讲信用的单位,信用是其生存的根本,如果连基本的法律法规都不遵守,谈何信用?银行设立的合规部和法务部难道都是用来对付别人的,对银行自己员工就可以不讲法律了?
 
    第二,有些银行会要求员工授权查询征信,以避免违规,但是很少见到有银行会让员工授权查询自己的流水。是银行员工就该被泄露储蓄信息?对银行的高管和人事工作人员不保密难道是法规允许的?
 
    总之,银行未经允许查询员工征信及银行流水是违法的,是侵犯员工作为公民的正当权利的。如果有这样的情况,我建议员工可以在媒体上揭露出来,银行不是法外之地,银行员工也不是任人宰割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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