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22 18:24: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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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一大批砖家喊着养猪污染环境,拆了很多养猪场,正确吗?

  当你提出“砖家”两个字的时候,很显然你认为观点本身就是错误的,可能认为现在生猪存栏量不足、价格暴涨背后,都是这砖家提出来的观点的错误。但是,说实话看待任何问题,千万不能带着情绪,不然会蒙蔽我们的双眼。先不论这个砖家到底是谁,关于养猪污染环境这个问题,本身就是错误的观点,不过相信在说之前会有前缀,会有限定条件,按规定养猪有什么错误?有问题的是那些在禁养区养殖,造成极大污染的行为。指尖观点:拆除那些高污染的、禁养区内养殖的行为,不但没有错误,还应该支持。而对超出法律法规的拆除行为,那肯定是错误的。

  这个时候为什么会有一直强调,甚至引导我们走向舆论的另一面呢?因为,最近一段时间,尤其是8月份过去的二十多天,生猪价格确实上涨明显。从1日19.45元/公斤上涨到22日的24.99元/公斤,上涨幅度达到了28.5%,更是早早打破了2016年创造的生猪价格。同时,如果和今年1月底的触底价相比较,生猪价格已经实现了翻番。而这些涨价背后,最关键的因素在于生猪存栏量不足,仅7月份的数据,生猪存栏量同比下跌32.2%,环比下跌9.4%,有人认为除了非洲猪瘟之外,就是之前不让养猪的结果。

  但是指尖并不完全认同这一观点。我们不否定划定“禁养区”对养殖行业有影响,但是对于所划定的“禁养区”举双手赞成,我们看看具体的内容:

  2016年由环保部、农业部联合出台《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规定只有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法律规定的其他应该划定的区域”才禁止养殖。

  对于以上的内容,都是关乎民生,关乎长远发展的内容。有人可能觉得,这些“禁养区”的出台确确实实拆除了部分养殖场,但是如果不有所行动,单纯为了经济发展,无疑于的饮鸩止渴,短期经济提升了,但是失去了广大老百姓的利益,失去的是绿水青山。

  但是,该政策在出台落实的过程中,有部分地区对此“添油加醋”,扩大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禁养区”,甚至提出不让个人养殖的说法。试问我们的祖先从驯化野猪开始,养猪养了几千年了,何尝出现过问题?最近广东出台的“猪十条”、国务院提出的“五招”平抑肉价的文件中,有明确提到这么一条:地方要立即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对于禁养区的养殖场也要给予政策,异地搬迁而不是单纯拆除了事。

  综上所述,对于划定的“禁养区”的说明,短期可能会有所损失,但是绝对是利国利民、关乎长远发展的好事,这点是毋庸置疑的。不过对于部分地区、部分砖家提出超越法律法规范围的禁养,指尖是绝对不赞成的。并且在取缔拆除违规养殖场的时候,也要为养殖户铺好后路,给予异地搬迁的相关支持。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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