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23 11:58:5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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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农村盖房经常出现意外伤亡的事故,主要是因为外围的设施安全没有做好保障。不像城市里盖大楼那样,外面有安全防护网,一般在农村盖房子都是非常的简单,搭个架子就完事了,有的甚至还不搭架子,直接用梯子爬上去。尤其是现在盖的房子,都是一些小楼房,高度相对来说还是非常高的出现意外事故非常的多。

  在我们这边前一段时间搞量化工程、美化工程,一些所谓的专家来给设计,按照江南的仿古的风格,在沿街楼上每个农户上面再加上一层所谓的古老式的屋檐,加上这些小屋檐以后非常的漂亮。也就是说钱没有白花的,这些工程主要是由当地的财政部门承担费用,对于住户是不用承担费用的。这个活被当地的一个小包工头承包了以后由于防护设施没有做到位,至少楼层一般在两层半以上,高度也能够达到七八米的样子。那天有一个工人从上面掉了下来,直接头碰到了水泥地面,当场就被摔死了。后来经过多方的协商,有包工头赔了一部分钱,当地财政部门也赔了一部分钱,但对于那家的住户最后出于同情心,也出了5000块钱,最终赔偿了67万元。

  再举一个事实的例子。十几年前,我们这边实行了沿街楼的量化工程,有一户人家自行设计了楼房由于第1层高度过高,而且跨度也过多,导致了盖起的楼房,在拆壳子板的时候倒塌了砸死了2个人。其实主要原因就是农户设计的楼房不合理,跨度过大使得承重力过多而倒塌的现象。包工头用的工人死了,赔每人赔了30多万元,然后户主肯定也要赔钱了,一户赔了5万元,最终每人赔了35万元。所以从任何的角度来分析,看原因属于谁是主要原因,不管是什么原因,用从律师的角度方面来看,户主需要赔一点钱的。

  总之,在农村盖房子承包施工队的工人出现了意外的状况,不慎导致了伤亡。一般农村承包施工队都是在农村召集的农民,根本没有经过安全方面的培训,都是临时凑起来的一个施工队,今天有活就把人招集起来,今天没活施工队就解散了。对于这些意外状况的话,任何情况下户主都会有一定的连带的责任,尽管不是一些违法的责任,但在经济赔偿方面是必须有一定的责任的。似乎有一点不合情不情理,但是从律师的角度来分析是合乎法的。大家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户主是否有一定的连带责任的?敬请下方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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