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26 12:14:4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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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法律角度来说,“株连”是不合适的。但从打击“老赖”的角度来说,又有一定的正义性。从个人角度来说,同情这位女孩。

    按最终这位女孩还是按照正常程序走,这是应该的。
 
    在现代法律上,株连是不合法的。从某种程度上说,因为父亲是“老赖”,贵州女孩考上事业单位政审不过关,也是一种株连。
 
    确实,从打击“老赖”的角度来说,因为父亲是“老赖”,子女考事业单位,或者公务员政审不过关,是具备一定意义上的正义性。而且这种正义性对于打击“老赖”具有直接效果,这种威慑力量是很直观的。但这种正义性是带有血统论的遗留: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如果这样的话,那么,首先要做到是,所有贪官的子女,还在当公务员的、还在事业单位上班的,都应该辞职。如果这一条没有做到,那么就不能区别对待。
 
    或者以后法律干脆就应该制定相关条款,贪官的子女不能在公务员队伍里存在;贪官子女已经在公务员队伍里面的,也要让他辞职。这样威慑力更大。
 
    现代法律已经禁止这种“株连”,所以父亲是“老赖”,贵州女孩考上事业单位政审不过关,做法不一定合适。
 
    再说一点题外话,这个“老赖”严格意义上不是自己的债务,而是被牵连,或者说是被朋友“坑”了。
 
    事实经过是,这位女孩的父亲,他的一位朋友王某某曾于2016年5月与罗某发生租赁合同纠纷,共计欠罗某6万余元。在申请强制执行阶段,女孩的父亲为帮朋友王某某一个忙,为王某某提供担保。后来王某某无法联系,也就是“跑路”了,女孩的父亲需承担担保之责。
 
    因为帮朋友担保出事的。说是义气也好,说是自作自受也罢,让人们认识到。担保是非常要命的事儿,不要轻易替别人担保,因为有时候帮别人担保,坑的不仅是自己,还有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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