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26 15:11: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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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明显,大家一定是没有仔细阅读新规,或者说看了但没有完全理解。以至于产生了房贷利率下降的误解。事实上,为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早在今年8月17日的央行吹风会上,央行副行长刘国强就已经明确表态称,房贷利率不会下降。
 
    尤其对于2019年10月8日前,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照原合同执行。
 
    大家之所以会产生房贷利率下降的误解,其实是因为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是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而过去的房贷利率为央行基准利率4.9%,现在是4.85%(这是8月20日形成的LPR首套房贷利率),因此大家看上去好像是房贷利率下降了,但不要忘了这并非最终的执行利率,各地区信贷政策不同也会相应的进行加点,才能是你的房贷利率。
 
    新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规定,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比如说按照8月20日的利率来看,就是不能低于4.85%;二套房贷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基点,比如说按照8月20日的利率计算,就是4.85%加上60个基点,即5.45%(这明显高于目前央行二套房贷利率5.39%)。因此,此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新机制下的利率对二套房贷利率明显是融资成本增加。
 
    总之,且不说贷款市场基金报价利率加基点后的房贷利率不会下降,就算是在管理层对房地产供需两端融资调控打压来看,也不可能会发生房贷利率下降。需要注意的是,今后将没有上浮一说,只有在LPR利率的基础上加点形成的说法。更没有房贷利率打折的说法,因为必须不得低于相应期限的LPR利率。老百姓往往难以理解央行“创造出的新名词”,其实那是央行变相降息的一种说法,但又不让大家误以为是全面降息,因此搞出这种新的贷款利率形成机制,其目的就是向实体经济融资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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