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3 10:55: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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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全面落实外嫁女户口,农村女孩出嫁,户口应该落在哪?

  以前总说女子能顶半边天,现在似乎可以顶大半边天了吧。但是,即使女性的地位提高,农村外嫁女的很多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尤其涉及到外嫁之后,是不是代表着必须户口迁出,农村外嫁女的户口应该如何落实?

  一、传统的做法,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出嫁户口跟着夫家走

  以前通用的做法,只要村里的姑娘嫁了人,都要将户口迁出,保证与夫家一个户。并且,在户口迁出之后,原有村集体该享受的权益都被取消,如果夫家同属于农村,将享受夫家的相关权益。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却面临娘家不享受集体权益,婆家也以未进行统一调整不享受承包土地等权益,最后两边权益都不占,成为一个中立的角色。

  虽然说,在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的时候,遵从的原则是“生不增,死不减”,根据上一承包所属关系进行确权。但是,在实际情况中,部分地区只要户口迁出就无法确权,实际上这在《土地承包法》中是不被认可的,2018年修订版将“原承包方农转非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不得收回调整”删除。

  二、2019年落实新的外嫁女户口,迁出与否本人自愿,权益可以享受一方集体

  其实,外嫁女考虑户口迁出与否,除了地方的风俗习惯之外,更多地是考虑个人的权益。在新的政策范畴之内,外嫁女无论户口迁出与否,都由本人的意愿所决定。如果,原有农村户口未迁出,原村集体不得剥夺其相关权益。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在承包期内妇女外嫁,只要未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原住处便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户口迁到丈夫住处并获得承包地后,离婚或者丧偶的情况,居住地也不得收回该妇女承包地。

  由此可见,无论外嫁女户口是否迁出,其合法的权益都是受到保护的。地方风俗和规定,不得干涉妇女的权益,其承包地和宅基地权益不得区别对待。说白了,就是户口迁不迁都可以,尊重自我意愿。那么,对于外嫁女而言,就可以根据那边享受更多的实惠进行判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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