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9 15:18: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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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主是借款人的朋友?我认为题主是借款人的催命鬼!年化60%的利率借钱给朋友,这真是玷污了“朋友”二字啊!

  以后莫叫朋友了,我相信借款人也不当你是朋友啊!题主也没有当借款人当朋友把,应该是当一块肥肉,供养你的奴隶看待把?

  古话说,同门曰朋,同志曰友。朋友之间应该是互相帮助,互相支持,最高境界是知己帮人。你这题主,在朋友危难时好像是帮助了,其实你是让他饮鸩止渴,后面生活更加悲惨。

  女人有塑料闺蜜情,我看题主这种交情,更像是连环夺命债。当年西门庆打着帮朋友的旗号,也是这么样借钱给人的,最后呢朋友死了,他的妻子被西门庆霸占了,剩余家产也归了西门庆。

  从古到今放高利贷的人,都在主流社会中被人唾弃。莎士比亚戏剧里的威尼斯商人被描述是多么贪婪,下场是多么悲惨。所以从古代到现代,政府和民间都是限制和打击高利贷。在近几年,国家为了鼓励所谓金融创新,放开了对高利贷的管制,结果沉渣四起、乌烟瘴气,还出现了很多放高利贷有理的谬论。

  在法律方面100%不支持,我可以告诉题主,去法院打官司的结果。借款合同或者借条无效,判定借款人归还本金,至于利息部分可能会按照年化利率6%给予,或者不给予利息。为什么对出借人这么不保护啊?就是因为高利贷太黑了,所以要严厉的打击限制他们。

  题主未来悬崖勒马,做食利阶级是可耻的,尤其是以别人的痛苦为自己的乐趣,更是世人所不能容忍的。另外,如果题主给多人如此放贷,很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职业放贷人哦!那可是进了法院的职业放贷人名单,未来所有官司法院都会另眼看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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