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25 18:40: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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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有哪些风险?我认为要区分参保对象来讲。
 
    一,从用人单位角度来讲。
 
    用人单位和就业人员应该按照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计算缴费基数,并按照国家规定符合缴费基数上下限,即不低于当地社平工资的60%,不高于社平工资的300%。
 
    在现实中,有用人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最低缴费基数为员工投保,这在以往可能有历史原因,有可能是地方征管不严格造成的,但是可以明确地讲这并符合规定。
 
    现在,社保征收体制正在调整变化中,以后改由税务部门征收应该会相对严格一些。但是,对此GWY也专门强调过,不得对以往的缴费擅自征缴,也不得提高企业的社保缴费负担。
 
    所以,理想状态和现实执行之间还是会存在一定的矛盾。当务之急是发展经济、稳定就业,在宏观目标和微观目标之间有矛盾时,我想明白事理的人都会权衡利弊得失。
 
    二,从个人参保人角度来讲。
 
    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是坚持自愿原则的,个人可以在社平工资60~300%内选择缴费档次。
 
    对于个人来讲,如果选择最低档缴费,无疑是沾社保这个大家庭的光,由国家和其他缴费指数高的人承担了救济和救助的责任。
 
    但即使这样,缴费基数低也会存在风险。因为有些人算计的是投保缴费只有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账户,假如个人早早去见马克思就无法把全部缴费留给后代了,那样的话就亏大发了。
 
    其实呢,社保就是一个互助共济的系统。社保缴费的一部分进入统筹账户,等于是做大社保资金的池子,用于按照统一的计算标准发放所有参保人的基础养老金部分。当个人账户中的钱耗光之后,也需要使用统筹账户的钱来给参保人发放养老金。
 
    有些人消极地考虑早亡亏本的问题,难道他就没有考虑参保人大概率都会活到70~80岁甚至更大,国家为此要多付出多少财力才能负担得起呢?就最近几年的水平,国家财政每年补贴社保的资金都是几千上万亿,这无疑是对全体参保人的福利。
 
    因此,比较起来,所谓的个人万一早早over,根本就是不值一提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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