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27 15:17: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农村把自己的土地“卖”了,以后还能再分到地吗?

  指尖观点:说句不太客气的话,当农村土地是什么啊,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吗?如果都是这么想,农村的新增土地从何而来呢?作为拥有农村户口的村集体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可以获得农村承包土地和农村宅基地,并且“两块地”是无偿提供给农民、长期承包经营/使用的,其本身具有很强的社会公共特性。所以,农村土地都是不能出售的,因为所有权属于村集体。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农村集体土地不能出售。有些人觉得农村土地收益很少,想着将农村土地卖掉,好搬迁到乡镇或者县城居住,这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也确实有部分人这样做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具体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后,所有权的性质不能发生变化,农户享受承包权和经营权,经营权可以流转,村集体享有所有权。对于没有所有权的土地,如何出售呢?涉及到私自出售的行为,都属于违法活动。即使真的想要“出售”,也只能是对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出售”。

  其次,农村土地虽然不能出售,但是可以合法合规流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三权分置”的相关政策,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是转让期不得超过30年。通过流转经营的方式,可以将土地的实际经营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但是其承包权和资格权并非发生改变,只有村集体的成员才具备这样的权利。还有一点,无论是流转,还是私下出售,农村土地所有权永远不会改变。

  最后,如果农民私自将土地“卖掉”,未来是否能取得土地?虽然,我们强调农村土地承包权的长期稳定性,基本上只要户口性质为发生变化,之前属于你承包的待到下一个承包期还是由你来承包,只有户口当中的人口新增和消亡,根据“生不增,死不减”的原则,都不会对原有户口承包地产生影响。如果仅仅是将土地流转出去,这个不需要担心,流转时间再长,其承包权都在你的手中。

  但是,如果真的将土地私自卖出去,构成了历史疑难问题,在土地承包期到达之后是不可能再获得新的土地的。一是土地承包相对稳定,你的份额已经被你“出售”,已经失去原本的资格;二是村集体的土地是有限的,不可能用他人的土地来弥补你违法造成的亏空。在新的《土地管理法》中有这样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由此可见,无论是承包土地,还是农村宅基地,只要已经出售了,不可能再次获得土地。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本身具有公共性,其所有权都是归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可以取得承包权和经营权,以及宅基地的资格权和使用权,根据“三权分置”的政策,其经营权和使用权可以合法流转,但是基本资格依然归户所有,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对于农村的土地不能私自出售,所谓的历史出售行为,只是其承包权或者使用权的“出售”而言,本身属于违法行为,发生之后将不再获得新的土地,无论是否重新划分土地。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