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12 16:17:4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银行承兑汇票丢失且被人取走,这个事很少见。因为银行承兑汇票只能通过银行托收,而且托收只能是单位而不能是个人,所以银行很容易查到托收的单位。只要你报警,是可以追查的。
 
    但是我有疑问的是得到票据的人是如何能通过托收取得票据款项的?这里面除非有内应。大家都知道,银行承兑汇票一定是要连续背书的,即上一手持票人需在票据上背书盖章并载明下一手收款人的名称。也就是说票据上如果没有遗失单位的背书,后一手取得票据的人是无法进行托收的。
 
    如果银票款项真的被取走,那也只有报警一条路了。按理发现银票遗失应当立即向出票行挂失,这样隔了一个月才发现也算是心大的。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