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14 17:40:4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随着居民可投资规模的扩大,理财市场也急剧扩大,成立专门的理财子公司有助于进行专业化管理,降低风险,提高收益。

迅速扩大的市场需求

中国居民可投资资产规模从2014年115万亿元增长至2018年192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速13.7%,居民财富的持续积累,以及对自身财富管理关注程度的提升,财富管理市场需求不断扩大。而在现有的市场结构中存款和银行理财产品两项资产占据金融资产投向超过60%。可以说这是一个巨大并且在不断发展的市场。

2014年以来,理财产品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逐步替代存款,资产管理行业规模急速扩张。但在快速增长的同时行业也留下了刚性兑付和资金池等一系列风险隐患。近年来经济增速换挡,底层产品质量下降,也使得金融机构销售理财和资管产品难度加大。

传统的理财业务只是银行的一个部门,已经难以处理规模越来越大,对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的理财市场需求。那么,理财子公司就呼之欲出了。

理财子公司成立的意义在于专业化

2018年12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定义理财子公司为商业银行下设的从事理财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子公司成立后,产品全面净值化,投资期限较传统产品有所增加,并发行一部分创新型产品。截至2019年8月8日,五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均正式开业。

与商业银行理财事业部相比,理财子公司的监管政策相对宽松,其法律地位得以明确从而便于进行市场化运作,在银行渠道优势下,其管理规模有望得到进一步扩张。

成立后的银行理财子公司其业务属性和履责义务没有发生变化,仍然以低风险产品为主,性比较公募基金和信托产品仍然有一定的优势。

2018年4月28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针对行业存在的刚性兑付、多层嵌套和非标过多等问题,新规意在引导资产管理行业回归代客理财本源,打破刚性兑付,消除多层嵌套,强化资本约束和风险管理。

“打破刚兑”已经是行执行业共识了,并且开始实际执行,理财产品也是有风险的,并不是保本付息,其中的风险需要发行机构如实履行披露责任,也需要投资人自行识别分析,所以银行成立理财子公司不存在逃避责任的问题。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