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25 15:03:5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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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0日,最新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与上个月保持一致,一年期贷款利率为4.20%、五年期(含)以上为4.85%,这确实是房贷利率基本稳定的体现,但就此说房贷利率从此稳定显然是不准确的。因为LPR利率是每月调整一次,而房贷利率的定价基准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利率,显然是今后将随着宏观调控及货币政策走向而改变的。也就是说,这里面会涉及到重定价的问题。
 
    即使是上个月(9月20日)发布LPR之后,上海市不也没有执行房贷新政的新规吗?因为按照央行要求,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首套房贷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的LPR利率,二套房贷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的LPR利率加60个基点。但上海市偏偏按照改革之前的利率水平,还在LPR的基础上减少5个基点。
 
    因此,各地区的房贷利率水平不仅仅是要符合全国统一的信贷政策,更取决于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形势变化及信贷政策,才能更准确地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房贷利率加点下限。
 
    整体来说,应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结合银行业金融机构所在当地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银行经营状况、客户风险情况和信贷条件等因素,明确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规则,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加点数值。
 
    总之,自10月8日起,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与银行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该周期最短可设置为1年,当然你也可以考虑设为固定利率。注意: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务必在今后的购房贷款合同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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