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05 15:32: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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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老赖”的定义,我希望相关部门在政策执行方面,应当更加理性和宽容一些

  11月3日,锤子科技数码有限公司及前CEO罗永浩被被丹阳市法院发出了限制消费令。正常来说,上了限制消费令名单,也就是上了所谓的“老赖”名单。

  近几年,基于各方面的原因,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由于高额欠款无法正常履行,很多都被限制消费,上了“老赖”名单。但是,在我个人看来,似乎有点矫枉过正了,就像题主说的,故意转移财产,开着豪车,出入高消费,明明有履行还款能力而故意拒不执行,这类人被限制消费,纳入“老赖”名单,的确无可厚非。但是对于那些真正是因为没有履行还款能力,并没有主观意义上都拒不执行都人或者企业就显得有点冤枉。要知道,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老赖”名单,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都会收到各方面都限制和影响,甚至还会波及家人和下一代。

  其实这几年,大部分企业都是因为各种原因,造成的经营不善,而导致了高额欠款无法履行,无论从企业还是经营者来说,他们并没有想要欠款不还,而是真的没有偿还。就像曹德旺说的:希望不要用“老赖”这个词语来形容破产企业家,这样对他们很不公平,人家破产来,有的赖了,有的有赖,赖的是少数。企业家的事业是风险事业,要鼓励他们继续奋斗,要从人格上尊重他们。把“老赖”两个字去掉最好,也是对人的起码尊重。“

  实际上,在国内,对于个人或者企业的破产法特别是个人破产法还没有真正以文件方式的出台。很多个人因为本身非可控因素造成的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巨额债务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因为没有完善的破产法,给这群人无论在工作上和生活上都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和不便。所以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还是希望国家相关部门能够考虑到这一特殊情况,完善个人破产法,给这些欠债者一次重新赖的机会。当然,对于那些真正的有能力还钱而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也一定要坚决严惩。总之,希望国家相关部门在这方面早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老赖不在老赖,让不是老赖的人也能获得一次重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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