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19 12:00:5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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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响1.9亿ETC用户的新规来了!11月18日,央行、银保监会公布《关于金融服务支持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银办发〔2019〕185号)。该意见称,支持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推广应用,力争2019年底前所有人工收费车道均支持移动支付产品。

  《意见》要求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应为ETC记账卡用户提供便捷的扣款账户绑定及扣款服务,方便用户快速开通使用ETC服务。为其划定了五条“红线”。具体为:

  1、不得无故拒绝用户绑定已有账户;

  2、不得强行要求用户新开账户绑定;

  3、不得在用户办理ETC业务时强制搭售其他服务或产品;

  4、无合理理由不得拒绝用户解除绑定账户;

  5、不得故意引导已安装ETC用户变更扣款账户,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安装和社会资源浪费。

  此外,根据《意见》,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应严格落实停止发行ETC储值卡、逐步减少ETC储值卡使用相关要求。不得新增发行或为其他机构代理发行ETC储值卡,不得为新增发行ETC储值卡提供充值服务。对于已办理ETC储值卡的用户,应制定过渡期安排,稳妥有序减少ETC储值卡充值渠道、方式、额度等。相关过渡期安排应明确过渡期时间等,并报告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   南方财富网微信号:南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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