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5-18 02:59:4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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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深圳市贷款卡年检指南:
 
    深圳市贷款卡管理由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组织实施,其中包括贷款卡的发放、变更、挂失、年审等业务。凡注册地在深圳市需办理信贷融资业务的企、事业等单位均须申请办理贷款卡,
 
(一) 贷款卡管理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办公电话:25590240-183

(二) 办理贷款卡地点(含发放、变更、挂失、年审)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六路501栋金融电子结算中心一楼营业大厅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服务电话:23981900、23981901、23981902、新办卡电话:23981903
 
2013年深圳贷款卡年审时间:
    2013年5月17日至2013年10月29日,

2013年深圳贷款卡年审地点:
    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指定的地点进行贷款卡年审。

2013年深圳贷款卡年审需要准备的资料:(以下资料需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备原件核对)
    1. 企业凭贷款卡原件和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已年检)领取并填写«年审报告书»。
    2. 企、事业等单位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贷款卡辅助办理系统首页(http://www.szdm.org.cn/bank)的“财务报表模板下载”栏目下载“财务报表”EXCEL模板,并填写有关财务数据。(模板具有校验功能,请勿修改格式及套用公式)
    3. 企、事业等单位将领取或下载的《年审报告书》填写或打印完后,并将“下载的财务数据模板”录入后用U盘拷贝送交年审柜台审核,(注:下载的年审报告书可打印财务数据,领取的年审报告书必须填入财务数据表格中)。
 
    4. 涉及贷款卡要素变更的企业须提交相关的变更资料,可与2013年贷款卡年审同时进行。
 
    5. 柜台投诉电话:25590240-183
 
贷款卡要素变更:(以下相应资料需提交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并备原件核对)
 
    贷款卡要素发生变更:企业须持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副本和复印件到我行申请变更,并填写有关«变更表»。
 
    1. 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电话、经济类型、行业分类、企业性质、邮政编码、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日期变更需提供:A.贷款卡;B.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已年检);C.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含代码卡) (已年检);D.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E.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F.工商局名称变更通知书。
 
    2. 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A.贷款卡;B.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已年检);C.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含代码卡)(已年检);D.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E.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F.工商变更通知书。
 
    3. 注册资本和股东变更需提供:A.贷款卡;B.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已年检);C.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含代码卡)(已年检);D.新验资报告;E.公证的股权转让协议;F.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G.注册资金或股东变更登记表(年审处领取)。
 
贷款卡挂失:(以下相应资料需提交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并备原件核对)
 
    1. 企业须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声明中要注明贷款卡号(16位);
 
    2. 企业须提交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行领取«贷款卡挂失登记表»:A.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已年检);B.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含代码卡) (已年检);C.税务登记证(地税、国税)副本;D、遗失声明;E、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提供身份证原件的,可以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部门公证(本地、外地公证部门均可),授权范围包括代理法定代表人从事信贷融资事宜,并且授权期限不得少于一年,不符合条件的授权委托书我行不予受理。
 
    3. 填写完挂失表后加盖公章交回我行,经我行审查核实后给予补办贷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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