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5-25 01:42:3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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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您资金不足,向银行申请贷款能办下来是皆大欢喜的一件事儿,下面为大家总结一下各行的个人贷款中共同的条件和所需材料。

一、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0周岁(不含)之间。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2.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 借款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能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在工行及其他已查知的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6. 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贷款担保;
  7. 借款人在工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8. 工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资料:

  1. 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经年检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 个人收入证明,如个人纳税证明、工资薪金证明、个人在经营实体的分红证明、租金收入、在工行或他行近6个月内的存款、国债、基金等平均金融资产证明等;

  4. 能反映借款人或其经营实体近期经营状况的银行结算账户明细或完税凭证等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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