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26 12:07:3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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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银行这个做法虽然符合法律但是损害自身的信誉,真正负责任的大银行都不会这样做,工行眼光太短浅了。可惜我们的工行作为宇宙行,仍然没有把自己的声誉放在第1位。另外本来可以将坏事变好事,给自己加上一笔浓浓的正面亮色宣传,结果变成了严重的负面案例。

  看一下统计数据就知道了,其实工商银行在国内银行声誉风险最高,也就是说最不重视维护自己的声誉。

  先看一下国外的两个案例,在2012年,英国一台汇丰银行的ATM发生故障,在顾客取款时会吐出双倍数额的现金,很多人闻讯赶来提款。汇丰银行方面后来宣布这是取款机发生的故障,他们不会向顾客讨要多拿的钱。2011年11月,英国劳埃银行也发生类似事件,也并未追究。这些银行虽然损失了钱财,但最后赢得了客户的信任也为自己建立了高标准的信誉门槛。

  30年前工商银行设计出此类产品,确实看着不合理,但这是谁的错?这是银行单方面的错误。既然对外公开销售此类产品,相当于对存款人发出了邀约。存款人将钱存入银行已经完成了合同中的要约条作,如果作为一个负责任的银行,真的应该打落牙齿向肚里咽,偷偷摸摸将客户存单兑付了就可以了。工行最后是赢了官司,但是我相信这个客户永远不会相信工商银行了。

  虽然是可以拿法律来去否定这个合同的有效性,但是客户是完全无责的,银行作为一个极其注重企业声誉的金融机构,更应该做到“吐口唾沫是个钉”。再说,其实历史遗留下来存单已经不多了,按照当年的存单去履行,也花不了多少钱,反而会为工商银行树立一个极佳的案例,如果借此事件再进行正面的文宣,收到的效果会远远大于给付出去的36万。

  最后才给付4000元,那就更加不合理了。30年前的1000元现在值多少钱?如果拿不同的标准去对比,可能值现在的1万乃至10万。工行的这种做法完全符合一种蛮横、唯利是图的形象,所以规模虽然已经达到了宇宙行标准,但是其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和声誉还远远不符合其资产定位。如果同世界级的银行去竞争,要学习的东西还多得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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