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12 14:22: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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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倒霉都能让题主遇到,真的是倒了血霉。

  1、假设题主说的保险公司涉及2家,第一家为第一次受伤该赔的甲保险公司;第二家为被车撞了的车子所属保险公司乙保险。

  2、那么题主提一次受伤,所已经产生的医疗费,应该进行切割,整理出相关的票据。计算第一次受伤已经产生的医疗费用,由甲保险公司承担。

  3、个人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第二次受伤是因被车撞,所以乙保险公司应该主要承担相应的后续赔付责任。

  4、事实上这种情况已经属于扯皮官司了。毕竟第一次受伤后续治疗费应该由甲保险公司承担,但是第一次受伤治疗因为交通事故中断,因此造成了更加严重的二次受伤,于情于理于法均该有乙保险公司承担赔付。

  5、这种纠纷,十之八九会走第三方裁决。要么就是三方坐下来谈:家公司负责一阶段费用,乙公司负责二阶段费用,同时二阶段费用中甲公司应该承担部分。事实上,鉴于谁都不愿意吃亏,就要看题主的沟通技巧,最好找相关的调解委员会做调解,是在不行就只有走司法路线。

  6、而走司法路线,则需要先搞定甲公司,然后在通过交通事故纠纷诉讼乙公司。若要同时告两家公司,则属于民事赔偿纠纷,不属于交通事故。毕竟甲公司不再交通事故当中……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