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15 23:15: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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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是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
 
    职业年金是在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养老保险制度以后才开始建立的,到现在为止也才不到五年的时间。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一种补充性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相结合方式,总的缴费比例为12%,其中单位缴费8%,个人缴费2%。职工退休后,除了领取基本养老金以外,还可以按月领取职业年金。职业年金的计算方式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类似,领完规定的领取月数后不再领取,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领取完规定的月数后还健在的,由统筹基金来支付。由于职业年金的缴费比例仅次于职工养老保险,存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比养老保险还多了4个百分点,所以如果缴费年限比较长的,职业年金比个人账户养老金还要高。
 
    企业年金属于企业养老保险的一种补充养老制度,虽然也有企业年金办法,但是不像职业年金那样属于强制性,而是由企业决定是否自愿参加和缴纳,目前由于大部分企业要考虑经营效益,经营成本等因素,除了少部分大型国有企业以外,一般的中小企业几乎没有参加。凡是缴纳了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方式和职业年金差不多,也是单位缴费8%,个人缴费4%,然后根据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委托金融机构进行投资或是理财,职工退休后除了领取基本养老金以外,还可以按月或是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
 
    作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单位的职业年金,如果属于2014年10月1日之前退休的人员,虽然在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参加工作的工作年限要计算视为视同缴费年限,但是这个视同缴费年限只用于计算基本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不用于职业年金。职业年金只有在职时缴纳了职业年金的人员,退休后才能享有,具有视同缴费的年限不作为计发职业年金的年限。同样的道理,具有企业年金的企业也是如此,同为企业职工,只有参加了企业年金的人员,退休后才能享受企业年金待遇,没有参加的人员也是无法享受的,在退休前没有参加企业年金的人员,即使有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也不能作为计算企业年金的条件。
 
    综上所述,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分别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按照实际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来计算年金待遇的,视同缴费年限不作为计算职业年金或是企业年金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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