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13 11:08:4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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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强险赔钱……

  1、我国的高速公路实行的是封闭式管理。因此行人私自上高速,是没有路权的。大多时候,私自上高速导致交通事故的,都是行人的全责。

  2、基于个人的生命权,健康权,所以即使行人全责,也会要求机动车方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而这部分责任往往是由交强险来赔。

  3、针对题主说的情况,若行人属于私自上高速,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若交管部门认定行人全责的。就让他们打官司把,交强险赔12万,其它的民事责任交给律师抗辩。并不是你说要多少钱,就赔多少钱的。

  4、如果有行车记录仪,大可以把对方的行为驳为“碰瓷”,毕竟封闭高速还能跑上来,碰瓷的概率很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看看七十四条第2款,最后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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