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26 11:38:3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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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比较难办了,毕竟已经过去了20多年,期间可能又会涉及到中小银行改制,很多原始资料都难以查询、客户联系方式丢失。这恐怕也是,银行未向你及时催要贷款的原因之一吧!
 
    此时,既然银行说你有这笔贷款,而你又确信自己没有办理过,那么,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处理:
 
    到银行正式提出申请(书面),要求查看贷款的所有原始档案。包括贷款合同、个人身份证件、抵押物情况、保证人(如有)之类的全部资料,最好能复印(或拍照片),留待以后使用。
 
    记得一定查阅个人信用记录情况,看是否因为此笔贷款影响了个人信用!而由于你贷款逾期未还,这个逾期记录会一直存在,并不会被覆盖消除的!
 
    20年前,银行贷款审批、内部风控管理,尤其是小银行,是相对比较简单的。此时,一定要考虑是否有身份信息被他人“盗用”的可能。
 
    查看过相关资料之后,如果确信自己没有办理过此笔贷款。可以尝试与银行再次沟通,必要的情况下,甚至可以请专业机构鉴定笔迹!
 
    一般此时,就基本能确定,这笔贷款是被他人冒名顶替的,但就银行来说,即便是心里有数,但也不会轻易承认错误的,毕竟过了这么长的时间,仅凭单方面的说辞,怎么可能会免除债务呢!
 
    最好、最简单的方式,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一旦你胜诉,那么有所凭证,银行可顺理成章处理这笔贷款,且你也完全可以要求银行调整个人信用情况的!
 
    总之,遇到这种事情,口说无凭、证据最重要。必要的情况下,可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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