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25 11:32: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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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2015年5月1日之前,在《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实施之前,所有储户的存款安全其实都是有国家信用去保障的,也就是说国家来保护了储户普通存款的所有本金和利息的安全。

  2.在2015年5月1号之后。《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未来一旦有银行破产,不论是什么所有制形式的银行,都将有存款保险条例进行覆盖,并按照其中的规定进行兑付和补偿。其中就规定了一个账户可以无责、优先兑付50万存款,这一最重要的存款保护制度。

  3.最后一点再说本问题,万一万一银行真的破产,监管部门也不进行挽救,存款保险条例就会发挥作用。按照账户,优先全额兑付不超过50万的存款提取。一般会指派原银行工作组或者接管银行进行日常此项工作的处理。

  如果同一人在同一家银行有多个账户(例如多个活期账户,定期账户以及其他特殊账户),那么很对不起,是按照人头合并账户来计算的。超过50万部分仍然需要等到银行破产,最后清理情况而定。所以在同一家银行多开账户是没有用的。

  那个超过五十万的部分,包括应得利息怎么办?等待呗,等待银行破产之后清偿小组出的净资产报告,按照破产清偿顺序,按照比例进行对付。

  总结一下,大部分个人存款是不会超过50万的,所以这个存款保护制度几乎保护了95%以上的老百姓存款。大家这下放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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