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26 14:18:5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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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开始就想错了这个问题。如果家人只出钱不参与经营,而且出的是小头,那么应该只有两种清醒的认识,也就是两种做法,而绝不是做股东。

  家人合伙做生意,角色尤其复杂,如果其中没有核心,没有一个强势的人作为主要经营者,不论是在家族层面还是在企业层面,都能镇得住或者管得住其他股东或经营者,那么最终这些利益特别难以分配,会产生在家里吵,在公司吵,将家事和公司事缠绕在一起吵。反目成仇,那是常态发生的事情。

  让得人生记忆犹新的事,曾经的山西首富李兆会(娶了当时的明星车晓),在父亲李海鑫(海鑫钢铁老板)意外身故后,年纪轻轻当了家。叔叔、家族的人、老臣子都不服气。最后全部分开啦,结果家族企业一个拳头,变成了5个指头,没过几年,老婆也离婚了,自己也破产了,山西首富已经是遥远的故事了。

  那现在如果已经木已成舟,怎么办?一方面多让点利给家人,附加逐年的退出条件,一方面争取让家中德高望重的人主持,大家谈出一个长远的分配比例来,变成优先股或者类似股转债模式把。用点技巧,早点说清楚,不要等企业走上正轨了或者不行了,再商量,那时候都是撕破脸才能搞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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