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26 16:03:5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公司突然无故辞退我,说补偿一个月工资,我可以走劳动仲裁吗?

    公司突然无辜辞退,只补偿一个我觉得工作,是否可以走劳动仲裁?这个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不可以走劳动仲裁取决于需不需要,如果不需要劳动仲裁非要走那就是浪费自己的精力和时间做无用的事情,所以首先要对这件事情定性!
 
    我们首先要分析辞退属于哪一种辞退,员工的辞职我经常会讲到三种类型:自杀(员工主动辞职),他杀(过失性辞退)和谋杀(无过失性辞退),所以公司的单方辞退应该处于“他杀”和“谋杀”之间。
 
    对应的赔偿是:自杀无赔偿,他杀最多赔偿n或者n+1,谋杀最多赔偿2n,n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所以题主被辞退仅仅赔偿1个月工资似乎是不合理的,无论套在哪个里面都很牵强,意味着单位是着急赶你走,想随便给点钱就打发你走,显然是不合理的。
 
    所以这种情况下建议先礼后兵,和单位先行协商关于辞退赔偿的事情,如果协商不成,仲裁是最后的解决方法,那么在仲裁之前先要搞清楚自己应得的赔偿到底是多少,然后再和单位协商赔偿事宜。
 
    而此处单位突然辞退你只给一个月的工资是劳动法规定的分内之事,提前30天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所以等于此处的一个月工资仅仅是代通知金,单位并未支付相应的辞退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员工过失性或者无过失性的辞退都应当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比如工作6年就应该支付6个月的工资,额外再加1个月工资。如果是非法辞退,那么单位应该赔偿双倍工资,比如工作6年就应当赔偿12个月的工资,额外再支付一个月工资,这种多见于“三期女职工”和因公负伤的职工。
 
    所以经过剖析之后,发现单位仅支付1个月的工资,很明显没有履行完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义务,如果协商仍不赔偿的,员工是可以进行仲裁为自己维护权益的。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