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02 14:53:4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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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个方面来说明,到底该不该告知:

  一、投保

  国内保险告知属于列表式的有限告知,也就是我们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投保单上面的健康提问,实话实说就可以。

  15年前的病历,主要是还是看15年前是什么疾病远比病历重要。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询问住院记录一般都是5年内,体检异常是2年内;但是对于某些比较严重的疾病,并不会限制治疗时间,也就是说若15年前患了“健康告知”上的某种疾病,依旧要告知。

  不过,时间太久,到底要不要告知,则先看看“理赔”部分。

  二、理赔

  保险理赔的依据就是保险公司本身或者委托第三方前往户籍地医院,居住地医院等进行调查。

  当然这个调查并不是我们想象的电脑上点点鼠标,而是要持我们理赔时填写的理赔申请书、我们的保险合同复印件、以及调查相关的其它手续,才能去医院调查。

  当然投保时是否有隐瞒,只有投保人自己知晓了,题主这种15年前的病历医院已经查询不到,保险公司也只有改怎么赔就怎么赔。

  但是!需要题主注意的是,若你在给医生描述病情的时候,说了自己15年前有某种比较严重的病,特别是健康告知上面的那些病,而医生也记录在了病历上。即使保险公司调取不到15年前的病历,也有拒赔的理由。

  已经有很多人因为自己的多嘴,让自己的病历坑了自己……

另一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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