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17 14:59:4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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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备买房但没结婚,女方就要求写她的名字,这事情不靠谱。如果你答应了,意味着全款买房房产有她一半,贷款买房首付有她一半。事情的后果是,万一今后离婚了或者根本连婚都没有结成,你的财产将受到损失。
 
  现在的社会离婚很高,去年全国离婚率更是攀升至44%,个别地区则达到70%以上。去年11月6日,北京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清华大学作专题讲座时称,根据司法大数据,近年来74%的离婚案件是由女性主动提出。过去曾有“七年之痒”之说,现在的离婚时间则在二年至七年之间,缩短为“三年之痒”,其中夫妻相差0~3岁离婚率最高。
 
  由此可见,如今的婚姻家庭关系比起过往越来越没有安全感,特别是女性提出离婚占比如此之高,更是让男方防不胜防,不仅个人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稍不留神就会陷入“人走财散”的困境。新《婚姻法》部分条款强化了婚前,婚后财产归属的概念,个人认为就是针对目前这种状况而作出的调整。作为男方应该保持清醒认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女方要求男方在房产证加名,主观上就存在“合法”拥有男方财产的“故意”。房子作为家庭大件资产,往往会倾注一个人甚至一家几代人的心血,对于不富裕的家庭来说,一旦遭受婚姻变故,很可能从此再也无法翻身,甚至今后再也没有能力娶到老婆。
 
  遇到这种挺“纠结”的事情怎么办?其实也好办:如果你的经济实力足够强大,对于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姻变故有足够承受力,那就答应女方的加名要求;反之就果断拒绝,找个不要房产的女人结婚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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