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28 19:08:5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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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一个工作单位工作了22个月,单位一直没有给我缴纳社保,我可否要求进行补偿呢?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保是不能要求补偿,但是可以要求单位来进行正常的补缴社保待遇,这个做法是没有问题的,补缴社保待遇的过程中,我们首先应该通过面谈的方式来解决这样的争议。面谈对于双方来讲都是非常有利的,那么都不至于撕破脸,导致自己无法在工作单位继续工作下去。
 
  但是很多时候面谈他不一定能够解决这个问题,所以说如果在面谈解决无果的条件下,我们可以申请一个劳动监察的方式来进行举报,因为劳动监察部门具有义务和责任,来核实企业单位有没有按照自己的员工或者说员工本人的工资标准来缴纳社保待遇。那么通过劳动监察的方式可以解决这方面的争议。
 
  并且你之前以往的22个月的社保,都是要求企业单位来进行正常的补缴,在补缴的过程中,那么企业单位所承担的费用和滞纳金的费用也应该一定有企业单位来正常的承担。所以劳动监察的方式是可以解决这样的争议的。其实对于企业单位来说,那么他所承担的个人缴纳的费用和滞纳金的费用已经是对于他来说多付出的成本,所以你就不得再要求任何的经济补偿了,只要是正常能够补缴完成社保待遇对自己来说都是比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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