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04 09:20: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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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力电器(000651.SZ)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2月3日收到格力集团的通知,格力集团于2020年2月3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2019年12月2日,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明骏”)签订《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与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5%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格力集团拟以46.17元/股的价格向珠海明骏转让持有的格力电器9.02亿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15%)。

  2019年12月13日,珠海市人民政府、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市国资委”)分别批复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相关事项。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珠海明骏将持有格力电器9.02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5%,为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格力集团将持有公司1.93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22%,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

  本次股份转让前,格力电器控股股东为格力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国资委。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公司将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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