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10 14:49: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我们也是做企业的,对于这个问题,其实我们也很纠结,当前正是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虽然新增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仍然在增加,而且未来还有可能迎来第2波潜伏期,所以在2月10日之后,企业到底该不该复工我们其实也很矛盾。

  一方面是如果企业复工,有可能造成人员之间的感染,因为新型冠状病毒有超过14天的潜伏期,在潜伏期之内,谁也不知道哪个员工携带新型冠状病毒,如果贸然复工其潜在的风险是比较大的。如果某一个员工因为携带新型冠状病毒,而且在潜伏期之内没有被发现,一旦大家在一起办公,有很可能造成很多员工一起被感染,这不论对于企业还是对于员工本身来说都有一定的风险。

  因此从员工健康的角度来看,如果企业在2月10号复工,我认为是不太负责任的。

  另一方面,如果复工时间进一步延长,对于我们企业来说影响也是比较大的,因为每延长一天,企业的压力就会增加一点。比如我们企业在年前已经购入了一笔货物,这笔货物本来打算在春节过后马上要发货的,但是因为受到肺炎疫情的影响,员工不能正常上班,物流公司也没有正常上班,所以导致我们这批货一直在压着,可是这批货物多一天不出手就会占用一天的资金,这无形当中会增加我们的资金成本。

  除了货物占用资金成本之外,企业即便不上班,但是员工的工资,社保公积金还有租金等各种费用照样要正常支付。在企业没有正常复工,没有收入来源的情况下,我们只能通过之前的利润去支付这些费用,如果假期继续延长,我们只能去借钱去支付这些费用。而且在当前疫情关键时期,我们还不一定能够借到钱,如果借不到钱维续下去,那对于我们来说其潜在的压力是非常大的。

  因此从企业自身的角度来说,我们是希望能够正常复工的,但是复工也有前提,那就是必须做好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方面,我们必须严格做好员工假期轨迹调查工作,对于那些湖北籍的员工,以及有接触过湖北籍的员工,或者居住地发生过新型冠状病毒患者的员工,我们会无条件让他们在家休息14天,工资照常支付;

  另一方面对那些明确没有接触过湖北籍人员及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员工,我们可以安排他们交叉上班,比如一批员工在星期一上班,星期二在家办公,另一批员工在星期二上班,星期三在家办公,对于到公司上班的员工,他们必须相互隔离两米以上,同时必须佩戴好口罩,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防止员工之间的传染。

  除了企业内部自己建立的防控工作之外,我们也会积极配合政府的相关部门部门做好防御工作,比如采购好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及时报备员工的基本信息,每天做好消毒通风等各种工作并做好记录。

  我觉得只要企业做好自身的防控工作,同时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相应的防控工作,即便企业复工了,也不会影响肺炎疫情防控的总体大局。

  毕竟企业也要生存,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大家的生存情况都不太乐观,停工时间越久对大家来说越不利,所以在有条件和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允许部分企业复工,我觉得还是可以行得通的。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