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11 20:59: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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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存款保险制度未出台之前,银行对储户的存款负有无限责任,银行若倒闭,通常就是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来埋单,实际也就是全体纳税人埋单。而实施存款保险制度后,储户的资金安全由存款保险基金来兜底,如目前规定的就是个人在同一间银行的一般性存款本息保证偿付的上限为人民币50万元,超出上限的部分依法由银行的清算资产来偿付。
 
  存款保险制度表面来看是增大了储户资金的风险,因为超出50万限额的话,有可能得不到偿付或拖延很久才能偿付(如海南发展银行倒闭22年了,至今还在清算中),会导致实际损失;而以前国家或地方政府兜底的话,则更有保障,即便清算会比较拖沓,好歹债权还在。实际上,实施存款保险制度的效果恰恰相反:没有存款保险制度,会让一部分风控措施差、竞争力差的银行经营肆无忌惮,无视合规经营,因为反正有国家财政兜底,反而会积累并加大系统性风险进而引发社会不稳定风险。而实施存款保险制度,则让银行自担风险,并推动银行业的优胜劣汰,让市场来证明银行的经营成绩,最终达到让“投资者用脚投票”的目的,真正实现金融业的市场化,提高我国银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提升竞争力。
 
  因而,100万存在同一家银行,名义上只有50万元是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的,但是实际上另外50万元就并不意味着会蒙受很大风险甚至血本无归。在我国现行监管制度下,储户一般性存款损失的概率是极低的,换句话说,也就是银行倒闭的可能性还是比较低的。
 
  由于银行倒闭事关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通常我国处理银行危机的思路是先通过银行间的接管重组内部消化,不会对储户存款构成实质性影响。如2019年的锦州银行风波,即由工行向锦州银行注资30亿并派出高管团队接管,使得风波消弭。只有在到了无法重组不得不破产的情况下,才会由银行清算资产来偿付超过限额的部分。因此,对于投资者来说,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对超过50万元存款的安全性担心的。
 
  当然,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深化,我国银行将遭遇更大挑战是必然的,部分银行在未来不排除被市场淘汰的可能性,也可能走上破产清算之路。投资者如果实在有这方面的担心,很简单,一是将100万元或更大的金额,分拆成50万元以内的金额,存入不同银行;二是直接选择国有大行,如工农中建交邮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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