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04 15:49: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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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全面落实外嫁女户口,农村女孩出嫁,户口应该落在哪里?

  农村一直以来的说法,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不仅是对女方家庭的说法,也是村里处理出嫁女权益的准则。其实,关于出嫁女户口管理,相关政策文件中早有说明,就是不能强制要求出嫁女户口迁出,也不得以此为借口拒绝出嫁女的合法权益。但是,很多地方并不以为然,以当地的自定的政策和文件,处理出嫁女的权益问题,这本身就是一种违规、违法的行为。

  以前的时候,但凡女方出嫁,户口都是跟着男方走,之后生了小孩,也是将其落在父母户口之下。但是,新的法律法规已经没有这个要求和规定了,也就是说出嫁女外嫁之后,可以继续将户口置于娘家,也可以随丈夫户口进行落户。待生了小孩之后,如果夫妻不同户,则可以随父母任一方落户,前提是必须征得双方的同意。

  同时,对于外嫁女的权益问题,享有和男子同等的权利,不得歧视、侵害女方的合法权益。土地承包权划分、农村集体权益,都不得以女方已经出嫁为由,侵害合法的权益。同时,外嫁女未在新居住地取得土地的,原有承包权不得收回。也就是说,娘家或者婆家,总得有一方有权益,当然也不能兼有。

  所以说,无论是农村土地法,还是妇女权益保护,都强调女方权利平等。对于户口问题,遵从自愿原则,可以迁出或者不迁出。任何一方都不得以出嫁为由,侵害未迁户口的外嫁女的应有权益。这样的话,外嫁女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哪一方户口更加有利,就做出相应的选择。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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