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13 16:52: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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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法中有一些相关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七条: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保险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保险人名义订立合同,使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保险经纪人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现在保险业务员也分为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先说简单的,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就是俗称的保险中介。保险经纪人的过错,只能找保险经纪人,与保险公司无关,所以不能起诉保险公司。
 
  再说保险代理人。
 
  上面这条法规有说到,保险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的,才是有效的。
 
  如果保险代理人擅自承诺的内容,未经保险公司同意,那么是无效的。这种情况最常见的就是,擅自承诺超出保险合同之外的利益。这已经超出了保险代理人的权限,而且合同中没有约定,所以你不能以此为由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即便起诉,大概率也是无法胜诉的。
 
  最简单的识别方法,就是一切以保险合同为准。任何保险合同中没有写入的保险责任都是无效的。
 
  如果保险代理人另外有给你承诺,那么那是你跟保险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与保险公司无关。
 
  不过还有一种情况是,保险合同中有不清楚的内容,保险代理人给你肯定的解释。你可以录音录像作为证据,这是有效的。保险代理人对条款的解读可以视为保险公司作出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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