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20 13:05:5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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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涉及到个人信用而变保险费的保险类型,那肯定是个人履约信用保险或者是个人信用保证保险了。这现在也是网贷江湖中争议比较大的方面,也是很多违规机构在其中搭车收费,抬高保险费价格牟取暴利的重要领域。

  我给大家简单讲一下此类信用保险的特点。

  所以这两种保险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是没有解决借款人的借款问题,是利用了一个合规的保险产品去加大了借款人的借款成本。是出借人以及保险公司以及信贷平台合谋一起谋取利润的一个重要区域。这么高的保费,保险公司怎么可能都自己拿到手呢,他还要继续做二次分配。

  在目前整个市场中,某安普惠、宜某贷、恒某贷、阳光保某贷,都是此两类保险的售卖主力,也是目前被大量投诉的对象。

  真正合规的这两类产品,应该是出借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此类产品,费用支出也应该由出借人负担。借款人只应该负担利息成本,除此之外的所有费用品种都不应该支出,这是在我国的监管各项法律中明确阐明了。

  而现在的金融乱象是: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支出,借款利息也由借款人支出,各项服务费也有借款支出。受益人可不是借款人,最后保险公司代偿后,还是借款人要去继续归还给保险公司。这可能是一个公平的市场经济的正当交易吗?

  所以说现在的情况的话难道说不是这样的一个情况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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