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8-26 01:07: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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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转让的三种形式简介

1、债务更新

  即首先终止发起人与原贷款债务人间的贷款合约,再由SPV与借款人之间按原合约条件订立一份新合约,替换原来的贷款合约,从而将发起人与借款人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换为SPV与借款人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转让

  无须更改或终止原合同,发起人将贷款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SPV即可,但需要有原合同的条款支持(即无禁止转让条款等),并且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

3、从属参与

  发起人与债务人间的原贷款合约继续有效,SPV与债务人间无合同关系,发起人也不必将贷款合同中的法定权利正式转让给SPV,只是部分地转让了收取贷款本息的权利。SPV对借款人无直接要求权,须依靠发起银行收取本息,仅当原始贷款合同条款出现重大变动时,贷款参与权的购买者才能对贷款合同施加影响。


贷款转让简介: 也就是根据银行间市场需求而开发的一项新的交易品种。是指转让方将向借款人已发放的贷款所形成的债权转让给受让方的交易行为。银监会为控制信贷风险并出于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对每年的信贷规模有着严格的控制,而商业银行出于调整信贷结构、腾出信贷空间再放款等目的,则会进行贷款转让交易。有方式就有需求,那么这种贷款又有哪些主要形式呢?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