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5 17:21:3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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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2月退休的,到2020年4月都未补差合适吗?从你的问题来看,不知道你这里说的补差是指企业退休人员因为上半年退休涉及到计算问题的补差还是退休中人的过渡性养老金补差,其实不同的补差原因,解决的时间和步骤是完全不同的。
 
    对于企业退休人员的补差,主要是指那些在上半年办理退休手续,而养老金的计算中的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由于是在第二年的6月以后才公布,造成两个年度之间,由于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不同而造成的养老金计算结果的差距,如果属于这种退休时间的差异而造成的补差,一般会在下半年的8月份左右完成补差部分的补发工作。但有的地方由于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等问题,可能时间上会有所拖延,这是需要个人亲自去督办的,像你这种2019年2月办理退休的,一般在2019年8月份之前就应该完成补差,拖到2020年4月还没有补差,的确是非常不合适的,所以你需要亲自到社保部门去咨询一下。
 
    在2019年2月办理退休时,按照基础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应该是2018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工资之和的平均值来作为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按照每缴费一年发给1%的基础养老金。如果2018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越高,那么每月领取的基础养老金就会越高。但是由于在2019年2月办理退休时,2018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还没有公布出来,所以按照一般的惯例,只能先按照2017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以后预发养老金,待2018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出来以后,再按照2018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正式的养老金,由于2018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要高于2017年,所以在养老金中的基础养老金部分,就会出现差距,按照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的结果,都会高于按照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的结果,产生的养老金差额,一般都是在新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并重新计算后进行补差,补差的时间一般是在每年8月左右。
 
    如果是属于2019年2月办理退休的事业单位退休中人,那么补差部分除了基础养老金以外,还涉及到过渡性的养老金补差问题。如果你属于这种情况,那么对于过渡性养老金到2020年4月还没有补差这是完全正常的。因为退休中人有个10年过渡期,更早几年办理退休的中人,实际上很多到现在也还没有完成补差,也就是过渡性的养老金的补发,所以这部分还需要根据当地社保部门的统一规划和实施步骤,制定一个统一的时间进度表才能具体实施。
 
    综上所述,2019年2月办理退休,2020年4月养老金补差问题还没有解决的,如果属于企业退休人员,是因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统计滞后造成的,应该在2019年8月左右完成补差;如果属于事业单位退休中人,补差主要涉及到过渡性养老金,在2020年4月没有完成补差,是属于正常的工作节奏和安排,需要去当地社保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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