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9 15:30: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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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之前的养老保险中断缴费了,趁着这个最后的机会,抓紧时间补齐吧。
 
    关于不允许补交以前的社保有问题
 
    近日,津人社局发〔2020〕5号文件通知:5月18日后,参保人员不得补缴以前年度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就是说:历年有个人间断缴费的人员,请于5月18日前,抓紧办理补缴手续。这个事情怎么理解呢?
 
    实际上,我一直以为2016年以后各个地方都已经取消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补交政策。天津市也从2018年1月1日起停止了灵活就业人员的补缴。
 
    2016年人社部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文。文件中明确指出,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天津市当时印发了《关于个人缴费窗口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7〕8号),明确了外省市灵活就业人员不得在天津补交养老保险、天津当地灵活就业人员不得突破最早的缴费年度向前补缴养老保险。对于本地户口由于生活困难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期间的社会保险,天津市还是允许补缴的。
 
    为加快推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人社部、财政部要求,各地应立即纠正与国家不一致的缴费政策。
 
    如果大量灵活就业人员都采取一次性补缴的方式缴费,会影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现金流的稳定性,侵害按时缴费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影响制度公平性。因此,国家要求各地对一次性缴费行为予以纠正。
 
    所以,5月18日停止补缴社保我们要理解清范围和重要性的问题。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不补缴社保,必须是天津市本地户口以前有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者;一旦错过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啦。
 
    如果你符合条件,建议抓紧补缴。毕竟未来社会平均工资不断增长,现在缴费还是相当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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