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13 14:59:5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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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只是企业,包括所有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信息都属于公民重要隐私信息之一,依法受到保护。
 
    养老金的发放是商业银行受社保机构委托代理,发放到退休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那么这时养老金就具有银行存款性质,享受与银行存款一样的法律保护。
 
    关于银行账户及存款等信息的保护,目前有一部法规和法律直接支撑。重要法规就是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储蓄管理条例》,其有关保护个人隐私的核心内容就是“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重要的法律就是《商业银行法》,第29条规定,对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和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那么,究竟什么单位有权查询、冻结和扣划银行存款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有权查询的单位共有11个:公、检、法、军、监狱、海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证监、审计和监察。
 
    有权冻结银行存款的单位有8个:公、检、法、军、监狱、海关、税务和安全机关。
 
    有权扣划银行存款的单位就只有3个、法院、海关和税务,其他任何机关无权扣划。
 
    因此,在法制社会,隐私权并非绝对的,也是相对的,只要法律授权,有权机关仍然可以依法查询。比如,如果有线索表明养老金有被冒领嫌疑,虽然行政机构无权查询,但是可以通过审计或法院查询。又比如,在一桩民事经济纠纷中,因为涉及经济赔偿,如果被告拒绝赔偿,或无可执行财产,那么原告也是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或执行冻结扣划裁定,当然就可能涉及银行账户(养老金)的查询、冻结或扣划。
 
    当然,对于养老金的冻结和扣划还是有特别规定的,如果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原则上养老金不能全部冻结或扣划,至少要保留生活必需数额,相当于保留当地最低生活水平,这也是比较人性化的执法。既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适当照顾了被执行人基本生存权,有利于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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