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18 08:06: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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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15 17:05

  对于重庆的退休工人,因为退休后是领取养老金的,所以是没办法领取到独生子女补贴的!

  按照《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通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

  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年满60周岁。

  补贴标准是:农村独生子和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农村独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对有退休工资的轮换工或民办教师、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的农业户口等视为城镇户口,与通知中“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不符,因此是没有办法领取补贴的!

  不过,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职工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增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按照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

  所以,对于退休工人,虽然没办法领取独生子女补贴,但是可以增发养老金!

  目前,重庆能够享受到增发养老金的主要有以下三类人群:

  第一就是1996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职工,退休时以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发3%的基本养老金。

  第二就是参加了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增发10元/月基本养老金。

  第三就是对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实行一次性发放退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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