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8 15:47:5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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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营业的公告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管组于2020年4月30日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中国银行(3.470, 0.01,0.29%)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了《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的公告》,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商银行或我行)承接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的相关业务,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营业网点将全部变更为蒙商银行营业网点。目前,我行系统切换和网点标识、凭证、印章更换等准备工作已就绪,定于5月25日正式以“蒙商银行”名义全面对外营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系统切换期间对客户服务的影响

  自2020年5月22日17时至5月24日0时,原包商银行信息系统以及第三方的支付系统和清算系统将陆续变更为“蒙商银行”的相应标识。营业网点、自助设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公众等交易渠道,及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交易界面中,可能出现“蒙商银行”与“包商银行”名称并存的情况。这是系统更名过程中的正常现象,客户的交易与资金安全不受影响。

  我行将于2020年5月24日0时起进行系统切换,期间暂停服务,预计系统将于2020年5月24日6时起恢复服务,请客户根据需要,提前做好相应安排。

  二、蒙商银行承接的业务办理

  客户与原包商银行签署的合同、协议等由蒙商银行承接,债权债务关系将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应转移。

  客户持有的原包商银行支票等空白票据需于5月25日至6月24日(含首尾当日)到开户机构免费更换新票据,客户于5月25日至6月24日期间(含首尾当日)签发的原包商银行票据仍可正常流通。

  客户持有的原包商银行借记卡、存单、存折等交易介质可继续使用,也可自愿到蒙商银行营业网点免费更换新的交易介质;客户持有的原包商银行信用卡可继续使用,也可自愿申请蒙商银行发行的新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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