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22 10:33: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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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作为投资人,如果觉得信息不透明,对于事情结果不满意,想寻求一个公平正义的结果,那么诉讼到法院是非常适当也非常正当的一个解决方法。但就是一点,千万别让某些唯利是图的律师给利用了。

  1.以德先生估算,此件事的解决很可能是以中国银行和投资者的私下和解为结束。现在就开始诉讼,是不是有点操之过急?因为整体事件在4月24日,中国银行发布最后一次关于原油宝的声明之后,已经有了很大的转机。而且现在细节越来越清楚,那么作为中国银行一方,其作为管理人和被委托机构,肯定是有着一定的瑕疵和缺陷的。那么这就具备了私下和解的基础。

  2.另外从中国银行的声誉角度来说,如果私下和解和法院诉讼最终结果相差不大,那肯定是会选择私下和解。作为一家以信用立行的大银行来说,能谈到一个相对合理的方案,即使银行内部再多承担一些,也是比较满意的。,商谈各种和解方案。

  3.从监管机构角度来讲,肯定也是希望进行和解。一方面也有助于金融秩序稳定,一方面也有助于将此丑闻大事化小,不要被外国机构进行其他目的的利用。但是监管机构即使同意双方和解之后,仍然会内部对中国银行进行纠责,也会内部进行处罚。此事件的相关责任人和直接领导人是跑不了被处罚的结果的。

  4.只有在和解完全破裂和监管部门也退出调解之后,投资人才应该积极进行诉讼,委托律师进行法庭上的辩论和确定双方责任。所以到了集体诉讼的阶段,那基本上是没有任何和解和回旋的余地了。现在就开启诉讼,是不是有点早啊?或者有点被律师蛊惑渲染啊。

  5.我国的律师其实真的是良莠不齐的市场。某些律师为了出名出力,利用一些事件进行律师自我营销。在原油宝事件中,这么早就出现了律师要去诉讼,这倒出乎了德先生的预料。不要最后,投资者没有拿到多少补偿,律师到赚的盆满钵满,同时借此事件大大的出名了。这种现象就叫律师变“讼棍”。

  进入到法律诉讼环节,像此事件没有个一年到两年是不会有判决的。所以投资者要仔细去思考利弊所在,进入了诉讼环节就要准备长期法律方面的纠缠了,而且时间越长,给付的律师费用就越多。

  有时候投资者也别犯懒,自己多上去谈一谈,等达不到一致意见时再考虑委托律师的事情,可能是更妥当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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