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6 23:17:5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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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不合理!
 
    保险身故受益人有两种:
 
    一个叫做指定受益人;一个叫做法定受益人。
 
    指定受益人,就是在投保时或者投保后,由投保人或者被保人申请,将和“被保人”有利益关系的一个人或者多人作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有保险利益”,举例,父母和子女、夫妻关系这两种最常见。
 
    法定受益人:根据遗产继承相关的法律法规,将遗产继承人分为第一顺位、第二顺位继承人。其中大部分时候只用得上“第一顺位继承人”,和我们有直接血缘、法定关系的,如父母、子女、配偶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丈夫身故,保险赔30万
 
    若保险合同有“指定受益人”,则保险金赔付到指定受益人的银行账户。
 
    若保险合同是“法定受益人”,则依据遗产法律规定的第一顺位优先继承:
 
    30万中,配偶(需要有结婚证证明)先分掉其中一半,即15万;剩余的一半由全部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分,也就是剩余的15万由配偶,孩子,父亲,母亲四人平分,一人3.75万;其中母亲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帮孩子代领取。也就是30万身故保险金,若保险合同写了是“法定受益人”,妻子和孩子可以合法分走22.5万,丈夫的父母合计拿走7.5万。
 
    保险公司为了减少纠纷,可是最依法律办事。不会因为在没有证明的情况下,就我们个人意愿把保险金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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