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8 22:06:4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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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陈有西:王振华喜欢嫖娼,现在全中国都知道了

人民视觉供图民视觉供图

  案发近一年后,超级富豪王振华站在了被告席上。经过两天共计16小时的不公开审理,6月17日,上海市普陀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判处王振华5年有期徒刑。

  2019年7月,地产商新城控股(31.770, 0.56, 1.79%)集团的创始王振华在上海被捕,原因是涉嫌猥亵一名9岁女童。与他一同被捕、同被判刑的还有周燕芬——为王振华“提供女性”的中间。

  对一审判决,审判长这样解读:王振华对不满12周岁的被害实施猥亵并造成被害轻伤二级的严重后果,到案后及庭审中拒不供认其猥亵的犯罪事实,综合考虑对被害身心造成的伤害和影响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在公诉机关建议的四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幅度内,依法对被告作出从重判决”。

  一周来,此案引发了大量讨论。王振华方与受害女童方的代理也分别透露了一些引发争论的细节。不少法律界士重新审视起了猥亵儿童罪。

  律师此举明显不妥

  两位被告中,律师为周燕芬做的是有罪辩护,但为王振华做的是无罪辩护。辩护律师之一陈有西在一份声明中称,王振华已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受害女童代理、上海律协未成年权益保护业务委员会主任计时俊则表示,本案属于猥亵儿童罪中“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情形,据此,王振华应获更高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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