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03 21:52: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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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补交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除非能提供有效证明,之前在单位工作期间、应缴但未缴社保,否则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进行事后补缴的!
 
    早在2016年,人社部下发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通知》(人社部[2016]132号)。对社保补交的问题,有几点明确的规定:
 
    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户,不得以“事后追补缴”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不再允许一次性缴费15年的方式。这两点,基本上就杜绝了,采用事后补缴、领取养老金的可能。
 
    符合补缴规定的,可按“单位职工”名义补缴养老金,但需缴纳滞纳金。这里一般指的是,工作期间,单位应缴而未缴社保,导致员工利益受损,此时,可按规定进行补缴,但其补缴年限,不得超过应缴而未缴的年限,不得任意增加。
 
    对于你来说,该如何补缴
 
    如果符合第三条规定,通过申请,可进行补缴,但需要支付一定的滞纳金。不过,全国各地,对补缴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有的省份最多只能补缴三年,有的需要一次性补缴、有的可年进行补缴。
 
    具体到上海来说,其规定如下:
 
    参保人员未满60周岁(女性50周岁);
 
    需提供企业未按时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劳动仲裁、法院判决书等也行)、并提出补缴申请;
 
    可选择一次性补缴社保的(不超过未缴年限);
 
    因此,如果是因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导致养老保险中断的话,是可以进行补缴的!除此之外,是无法追补缴养老保险的。
 
    此时,万一无法补缴,也是可以选择继续缴费的,只要在退休之前,累计缴满15年即可享受到养老待遇。
 
    总之,现如今各地对补缴社保的规定越发严格,一般情况下,哪怕是离职、待业在家,也应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继续缴纳社保,千万别轻易断缴社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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